各学院:
为提高我校大学生创造能力和科研实践动手能力,资助、奖励优秀发明创造成果与发明创造者,进一步激发在校学生发明创造的热情,经研究,决定对2013年度大学生发明创造优秀成果予以资助奖励,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发明创造优秀成果与发明创造者的推荐评选具体要求见《内蒙古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大学生发明创造基金资助奖励办法(试行)》
二、工作要求
(一)推荐书、申请书、专家评审意见表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合订装订九套(专家评审意见表单独装订),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内蒙古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中心大楼21层2104房间;电子版推荐书、申请书以及专家评审意见表统一发送至imnuedf@imnu.edu.cn
(二)我会从2013年6月5日起开始受理本奖项的申报及推荐,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30日,逾期不候。
三、其他事项
(一)本资助奖励项目评选不收取评审费;
(二)评审时将根据需要安排答辩;
(三)申请人应当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填写相关材料,各学院负责初审推荐。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