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提高我校大学生创造能力和科研实践动手能力,资助、奖励优秀发明创造成果与发明创造者,进一步激发在校学生发明创造的热情,经研究,决定对2014年度大学生发明创造优秀成果予以资助奖励,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发明创造优秀成果与发明创造者的推荐评选具体要求见《内蒙古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大学生发明创造基金资助奖励办法(试行)》
二、工作要求
(一)推荐书、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合订成一份纸质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内蒙古师范大学田家炳教育书院楼829办公室,咨询电话:04714393661;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以本人姓名建立文件包压缩后发送至imnuedf@imnu.edu.cn
(二)基金会从2014年11月1日起开始受理本奖项的申报及推荐,截止日期为2014年11月30日,逾期不候。
三、其他事项
(一)本资助奖励项目评选不收取评审费;
(二)评审时将根据需要安排答辩;
(三)申请人应当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填写相关材料,各学院负责初审推荐。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印发《内蒙古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大学生
发明创造基金资助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2.内蒙古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大学生发明创造基金资助奖励推荐书
3.内蒙古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大学生发明创造基金资助奖励申请表
4. 内蒙古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大学生发明创造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内蒙古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