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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魅力师大,美好生活”师生优秀摄影作品展的通知

[日期:2019-02-23]

 

各学院、各部门:

为了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弘扬我校全体师生热爱母校的情感,展示主人翁精神,学校宣传部、工会、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决定联合举办“魅力师大、美好生活”师生优秀摄影作品展,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活动主题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共筑中国梦,打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以“魅力师大、美好生活”为主题,展示近年来广大师生拍摄的校园建设的风貌和内师大师生的风采,激励和鼓舞广大师生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昂扬奋发的精神风貌投身于学校建设和发展。

二、作品报送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4月25日17:00前报送参展作品, 2014年5月对作品进行展览。

三、作品征集对象

内蒙古师范大学全体师生员工。

四、报送作品类别及要求

作品可以是反映校园环境,以及展示师生工作、学习、生活的多方面,充分展示内师大人的精神风貌。“魅力师大”类作品拍摄地点及内容必须真实反映校园的事或物。“美好生活”类作品不受地点限制,但作品中如有人物,人物应该是学校师生。

1.报送的作品必须为作者本人拍摄的原创作品,版权需归摄影者本人所有。

2.报送作品应充分展现近年来学校各方面工作的变化(校外场景作品以2012年至2014年的作品为主),鼓励以组图方式报送。

3.只接受数码照片,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图均可,组图要求为不超6张并自行标明顺序。

4.照片处理仅限于剪裁、对比度、色彩调整;合成及拼接照片、特技照片,以及其他增加或删减影像内容等影响作品真实性的照片不得报送。

5.像素要求:上传照片为jpg格式,不得低于500万像素,单幅作品控制在10MB以内。

6.报送作品应注明标题,具体参照附件。

五、作品报送方式(任选其一)

1.将摄影作品电子版及《“魅力师大、美好生活”师生优秀摄影作品登记表》(具体见附件)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2253001838@qq.com。

2.直接将摄影作品及《“魅力师大、美好生活”师生优秀摄影作品登记表》(具体见附件)报送至田楼829,咨询电话0471-4393661。

六、其他事项

1.符合参展要求的作品将全部进行展览,《内蒙古师范大学校报》、《师大人》择优选登,并选择特别优秀作品择机整理成册。

2.本次展览不设退稿,如有需要,请报送者自行备份。

3.活动主办方拥有对获奖作品进行展示、宣传、推广、出版等使用的权利,并不再另行向作者支付稿酬。

4.报送作品须为作者原创并未经正式发表,如作品出现侵犯他人著作权及名誉权等以及其他法律纠纷,由报送者本人负责。如发现非本人版权作品,将取消作品展览资格并通报。

5.请校内各单位认真组织和发动师生员工积极参加活动,要求各单位报送作品原则上不要少于8件。

6.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特此通知

 

          校党委宣传部           

          校工会         

          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