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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3年度项目基金经费预算的通知

[日期:2019-02-23]

各基金管理委员会、各有关学院:

为切实加强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预算管理,统筹安排好本年度各专项基金的资金使用,经研究,决定由各基金管理委员会及有关学院先行编制本年度基金经费预算,经批准后予以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及方式

从即日起至2013年3月15日(星期五)17时,将预算的纸质材料、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基金会秘书处(地址:国际交流中心西侧1904室,电话:4391480,邮箱:imnuedf@imnu.edu.cn 联系人:银福成)。

二、报送内容

基金经费预算应包括项目基金名称(学院名称)、拟支出项目、计划支出时间、计划支出资金额度等,其中,对拟支出项目情况应进行必要的说明。

三、报送要求

(一)项目资金预算要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符合基金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

(二)要与“十二五”发展规划及自身发展的重点工作相结合;

(三)要注重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体现基金的公益性;

(四)要经本基金管理委员会(或学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经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或院长)审核签字后报送。

(五)对于2013年度未安排公益项目及经费支出的,须报送一份简短的情况说明。

各基金管理委员会及有关学院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统筹安排好项目基金资金,切实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用。

特此通知

 

 

 

 

                内蒙古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