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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2021年被自治区民政厅评为“5A级社会组织”

[日期:2022-04-11]

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经基金会全体成共同努力,经自治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核通过,于20215月被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评为“5A级社会组织”。

此次评估充分肯定了我校基金会取得的成绩,对我校基金会各项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基金会全体成员要以此次评估结果为动力,服从服务与学校改革发展的大局,进一步完善自身建设,不断拓展资金来源,扩大资金总量,依法依规管理和运作好各项基金,为我校教育事业的建设发展作出更大更好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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