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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组织 评估专家组到我校基金会实地评估指导

[日期:2021-01-04]

        2020年10月15日,自治区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自治区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我校基金会立刻召开了评估动员会,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评估文件的精神实质,确定了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为:1、以评促建;2、以评促改;3、以评促管;4、评建结合,重在建设。同时对评估工作进行了详细分工,要求对照评估指标体系认真梳理工作。积极准备材料。

        12月28日,2020年度内蒙古民政厅自治区级社会组织评估专家组贾慧敏、李宜蔓二位专家到我校基金会进行了实地评估检查及现场指导工作。

        这次专家组现场查看的资料目录有20余类130项内容。其中,一级指标4项、二级指标15项、三级指标45项、四级指标130项。

        具体内容为:一、2018、2019年理事会会议纪要、会议签到表;二、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名称、业务范围、住所、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的相关文件;三、各种规章制度汇总(财务制度、人事制度、印章制度、档案制度、民主议事制度、办事机构管理制度、员工代表大会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项目管理制度、志愿者管理制度等);四、重大事项报批和备案材料;五、党组织活动材料;六、工作人员培训情况;七、2018年和2019年会计账簿、凭证及审计报告;八、劳动合同和落实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九、定向向理事会报告基金会财务状况的证明材料;十、公开接受捐赠数额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材料;十一、2018年和2019年全部公益项目协议;十二、公益项目论证和计划的相关材料;十三、公益项目履行报批手续的相关材料;十四、公益项目监督和反馈的相关材料;十五、公益项目总结和评估的相关材料;十六、已公布的年度工作报告摘要和年度工作报告全文;十七、已公开的公益资助项目种类、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十八、依照公开程序选定受助对象的证明材料;十九、公开项目评估结果的相关材料;二十、基金会所办的刊物;二十一、基金会所受表彰和奖励的材料;二十二、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

        评估专家对我校基金会工作总体上给与了肯定,对准备的材料也比较认可,尤其对基金会财务部的材料提出了表扬,认为“可作为自治区其他高校财务工作的范本”。对需要改进的工作也提出了中肯的建议。基金会本着“即发现即整改”的原则,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改进措施。这次评估对规范我校基金会工作,对基金会内部管理体制的科学化建设以及档案建设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基金会秘书处)